本工程为某某公司物流仓库项目, 工程位于某市经济开发区内, 新建建筑物总面积约18000平方米;施工单位为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为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工程由经营业务用房、仓库分拣联合工房、车库等项目组成, 主要项目简介如下:
(1) 1#建筑 (业务用房) 建筑面积为7000㎡, 独立柱基础及部分筏板基础, 地基采用CFG桩。该建筑主体五层框架结构, 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屋面及部分钢网架, 一层层高4.8米, 二至五层层高为4.2米, 室内外高差为1.2米。室内地面除电梯间、一楼大厅、楼梯采用石材外, 其余采用玻化砖;内墙采用优格板、石材、乳胶漆等材料进行饰面;吊顶采用铝塑板吊顶;外墙采用干挂石材, 圆形会议室外采用铝塑板饰面等;
(2) 2#建筑 (联合工房) 建筑面积为8000㎡, 独立柱基, 地基采用CFG桩, 该建筑主体二层局部三层, 采用框架钢筋混凝土平层面及钢网架, 一层层高4.8米, 二层层高为3.3米, 室内外高差为1.2米。室内一层地面采用耐磨地坪;二层楼面采用玻化砖面层;内墙面采用乳胶漆面层;外墙勒脚采用花岗石蘑菇石面层, 勒脚以上部分采用防火铝塑板等;
(3) 3#建筑 (车库) 建筑面积为3000㎡, 独立柱基, 地基采用CFG桩, 该建筑为单层建筑, 采用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平层面及钢结构坡屋面, 层高6.2米, 室内外高差为0.45米。室内一层地面采用耐磨地坪;二层楼面采用玻化砖面层;内墙面采用乳胶漆面层;外墙勒脚采用花岗石蘑菇石面层, 勒脚以上部分采用防火铝塑板等。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依据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工程量按实结算。
我们依照《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CECAGC3-201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09版) , 以及现行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审核;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首先对贵公司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相关技术、经济资料进行了全面的审查, 并现场实际查勘后对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综合单价、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等进行逐项核实计算, 并与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核对共同确认;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有关争议事项, 经建设、施工、审核、监理几方多次协商会议解决达成共识, 经审计管理机构、建设、施工、审核四方签章认可后, 其竣工结算审核结果如下:
本工程送审金额:124, 980, 602.73 (元) , 审定金额:102, 626, 598.30 (元) , 审减金额:28, 053, 913.33 (元) , 审增金额:5, 699, 908.90 (元) , 净审减额:22, 354, 004.43 (元) , 净审减率:17.89%。
(1) 工程量计算错误审减:涉及主要项目如:1#建筑中矩形柱、地面聚氨脂涂膜防水、墙面涂膜防水;2#建筑中独立基础、屋面变形缝、直形楼梯、内墙面抹灰、零星项目一般抹灰;3#建筑中的钢筋、地面涂膜防水、抹灰面金属氟碳漆;室外附属中的连砂石回填、配电箱、电力电缆敷设等项目;
(2) 重复计价、重复计算审减:如1#建筑中的天棚乳胶漆、1#建筑中的彩色铝合金窗、室外附属中的道路工程等;
(3) 现场实际情况与竣工图纸及施工单位报送结算书内容不符造成的审减, 如1#建筑中的装饰工程等;
(4) 项目定额套项、组价不规范导致的审减;
(5) 人工费费率审减:人工费调整根据“关于成都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川建价发[2011]21号、[2011]41号、[2012]10号、[2012]26号) , 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调整, 并按此费率进入结算;
(6) 综合单价审减: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执行,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 按照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组价后下浮, 综合单价下浮比例为: (控制价-投标报价) /控制价 (不含甲供材) , 下浮比例为14.88%。其材料价格按投标报价的价格执行;投标报价没有的材料价格按计量支付当期的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中绵阳市的信息价确定 (若信息价为区间价的, 取其平均值) ;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甲方认质认价单执行;
(7) 审增项目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在送审结算书中, 工程量存在少报、漏报的情况, 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并根据2014年4月1日的会议纪要对该部分进行调整;
(8) 未按投标文件中申报的材料厂家、规格、档次使用建筑材料, 且不影响工程质量的, 对材料价差进行审减。
(1) 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报告时, 未能根据工程的拟建设情况对投资进行完整分析和测算或人为漏项, 造成人为降低工程投资规模;
(2) 对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准备工作未纳入项目整体考虑或预计不足, 造成后期增加大量投资。该项目原建筑用地为建渣回填, 而地质情况较为复杂, 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方案及实施过程中, 未对地质条件进行详细了解,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造成1#、2#、3#建筑及室外总平大面积的连砂石换填;
(3) 出具的初步设计方案深度不够, 编制的设计概算偏差较大, 且未对编制的设计概算进行审核, 未能发现编制的设计概算中高估冒算项、漏项等重大偏差;
设计漏项的情况如:1#建筑玻璃门厅屋面及2#建筑工艺件烟库钢制平台、CFG桩基础;
(1) 在项目决策阶段, 加强项目前期投资分析和决策, 实事求是, 同时充分与设计单位交流使用需求, 减少施工期设计变更;
(2) 加强地质勘探, 充分了解地质状况, 合理确定基础形式、高程, 以及总平设计方案;
(3) 提高初设深度, 加强设计概算的编制和审核, 合理确定投资总额。
(1) 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清单漏项和清单内容描述不完整等现象, 如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未考虑CFG桩基础;
(2) 招标工程量清单个别项目清单工程量计算偏差较大, 给施工单位投标时提供了不均衡报价的可能, 不利于投资控制;
(3) 在招标文件中未对装饰及安装材料进行品牌档次进行明确、或对材料的规格、型号约定不清, 造成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对装饰及安装材料报价太低, 而在施工中品牌确定后造成造价增加;如:本工程1#建筑的石材在投标时均为暂估价, 约为200多元/㎡, 而在施工过程中石材均确定为进口石材, 单价较高, 大部分为600多元/㎡, 部分达到890元/㎡, 而一些弧形石材高到9200元/㎡, 造成投资大幅增加。
(1) 依据设计图纸, 合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并加强审核, 确保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整, 不重、不漏;依据相关规定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 防止低价抢标或高价中标;
(2) 选用标准招标文件, 加强招标文件的审核, 特别是对招标文件中招标说明、投标须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量清单、技术经济规范等重要内容加以审核;
(3) 对招标文件的中合同条款要加以认真研究, 尽量在选用示范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充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在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风险范围、材料价格的确定与调整等方面的约定应全面、清楚;
(4) 建议加强对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环节的审计监督。
首先, 聘请专业机构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同时将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与合同条款中相应内容要有机地结合起来, 防止相互矛盾。
其次, 要对拟签订的合同进行审计, 确保拟签订的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一致, 对新增条款更要认真分析, 不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
(1) 部分现场经济签证资料办理不规范、不准确, 未建立严格的复核机制, 无法确保签证事项的真实性;
(2) 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确认以及处理程序不规范, 办理手续不完整;办理程序要与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一致;
(3) 建设方对建筑材料价格 (特别是建筑装饰材料) 的调查、了解、搜集、归纳整理不及时, 有的项目对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未进行确认, 而在事后仅依据施工单位的报价进行确认;
(4) 建设方对工程各项资料如合同、预算书、施工图、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工程技术经济资料的搜集、管理和归档不及时、不规范。
(1) 加强对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的真实性、合理性审核, 同时规范办理程序, 加强审计监督;
(2) 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设备的管理监督, 做好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的管理工作, 确保材料的资料和价格相匹配, 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合理;
(3) 加强合同的执行和监督, 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相关事宜;
(4) 加强建设单位对工程技术经济等工程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确保质量真实有效。
通过对本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分析, 建设单位要做好“质量、成本、工期”的管理和控制, 除在可研、立项、设计阶段做好准备外, 在项目的招标环节尤为重要, 特别是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完整性、准确性, 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的科学性、合理性更是管理环节的重中之中。同时, 加强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利用科学管理和审计监督, 我们的工程管理水平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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