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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流公司如何改进盘点效率?通过制定盘点规章、注意事项和量化指标,可以持续改进盘点效率。
一般来说,每次盘点后都要问六个问题:第一,本次盘点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第二,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是什么?第三,这些问题是否已得到彻底解决?第四,本次盘点能给下次提供哪些经验?第五,应怎样并何时进行盘点规程的修进?第六,是否能再缩短盘点时间和数值误差?
在制定盘点规章时,应注意下列内容:
第一,凡在盘存日期内法定产权属企业的一切为销售或耗用的流动资产,不论其存放在何处,都是企业的存货,都是盘点的对象;
第二,已经售出或受托代销的商品,均不属于本企业的存货,不予盘点;
第三,已约定购买但未实现物权转移,即约定所涉及的拟购商品,不属于本企业存货,均不予盘点;
第四,已经售出但未运离本企业的货物(如客户已交款并开出提货单,但尚未取走的商品),不属于本企业存货,均不予盘点;
第五,已运离本企业但尚未售出的货物(如委托代销或发去参展的产品)仍属本企业存货,应予盘点;
第六,已经购买但尚未运抵本企业的货物(如各种在途原材料或商品),均属本企业存货,应予盘点;
第七,未购买但货物已放在本企业的,如代销产品,不属于本企业存货,均不予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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